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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锂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环球播资讯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23:06: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作为正在履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

“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以来持

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罗峰、乔端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罗峰、乔端、孟德望

  (六)现场检查手段

  与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海松先生、董事会秘书曾科先生进行访

谈;现场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查

阅并复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并复印公司募集资金台账、

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并复印公司本持续督导期

内建立或修订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

露文件;核查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公司高管人员,现场查看了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查

阅并复印了三会会议记录和三会会议决议、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治理的相

关规章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

情况良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长远锂科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以及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并结合

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资产完

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长远锂科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

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

细台账,并抽取了大额资金使用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

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

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

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关财务

资料,对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远锂科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不存在影响经营的重大问题。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最新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同时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

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长远锂科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

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积极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长远锂科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长远锂科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承诺履行情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

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峰        杨   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

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乔端           施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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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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