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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讯息:财务资助约2.6亿元未及时披露 威创股份收监管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23-06-12 19:42:55


(资料图片)

由于财务资助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威创股份于6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威创股份向北京金色摇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金额2.6104亿元,日最高余额为1.3375亿元。截至2023年4月19日,上述资金已经收回。但威创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威创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威创科技主营业务为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业务和儿童成长平台业务。公司2022年年报显示,由于威创股份在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与其他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其中2022年度大额资金累计流出9729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4日大额资金累计流出约2.70万元。因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对此,深交所于2023年5月9日向威创股份下发年报问询函。

威信股份在回复中披露,旗下幼教子公司与北京金色摇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业务合作方存在多年业务往来,为保持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幼教子公司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多次分批向合作方提供借款,协助其渡过经营难关。

其中,2022年度的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2023年1-4月的借款均经由幼教子公司与合作方签署借款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幼教子公司的借款已构成对外财务资助,但由于幼教子公司未及时上报,导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威创股份称,2022年度支付的所有资金于2022年度报告期末均已收回;2023年1-4月的借款约定年利率为4%,截至今年5月18日,借款利息已全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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